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及《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杭州宏华数码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通过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履历以及其
签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
等相关自查文件,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杨鹰彪、顾新建、陈智敏的独立性情况进
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核查独立董事杨鹰彪、顾新建、陈智敏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确认各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
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断产
生影响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其履职行为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