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科技: 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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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 2023 年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23 年年度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
效良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
及各议事规则等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
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经营改革发展各项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度的工作做了回顾和总结,并对董事会 2024 年度的工
作计划和目标做了规划,编制了《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总结公司总经理 2023 年度的
工作情况,公司总经理编制了《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
  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相关规定和要求,独立董事陈启军、李颖琦、刘峰结合 2023 年度工作情况,分
别编制了《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4 月 27 日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
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规定,为总结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编制了《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4 月 27 日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4 月 27 日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及《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公司编制
了《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体业务发展需要,2024 年度公司拟新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
投资预算为人民币 24,400 万元。
  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36,00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
拟派发现金红利 21,760,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0.39%。
   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4 月 27 日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0)。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有效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运
行效率、优化负债结构,2024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向各家银行申请合计
不超过人民币 21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供应链金融等综合授信业务,公司可根据授信银行要
求以自有资产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4 月 27 日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 2024 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按照财政部、国资委和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要求,公司严格按相关制度履行了采购程序,
根据综合评价结果,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
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4 月 27 日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2)。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的议
案》
     结合公司规模、经营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参考行业和地区
薪酬水平及公司薪酬与考核相关制度,董事会对 2023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情况予以确认。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中董事薪酬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之要求,结合 2023 年度募集资
金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4 月 27 日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4 月 27 日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
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并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董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并新增部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有利于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部分制度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4 月 27 日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修订并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4)。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
宜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战
略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
资总额不超过人民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并在符合本议
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
内全权办理与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4 月 27 日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
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审计过程中
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等方面合规
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4 月 27 日 刊 登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
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经核查陈启军先生、李颖琦女士、刘峰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
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议案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陈启军、李颖琦、刘峰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4 月 27 日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
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
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
则,恪尽职守,对会计师事务所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并出具了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4 月 27 日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周吉股权激励份额处置的议案》
  因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周吉于近期离职,根据《中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
励方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方案》”)相关规定及要求,拟对周吉股权激
励份额进行处置:周吉以离职情形对应的回购价格转让其所持上海泓驿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 1,040,914.07 元,由公司员工邱文艳、赵雨晨
分别受让其中的 520,457.03 元和 520,457.04 元。同时,董事会拟授权股权激励
管理委员会及其获授权经办人员按照《股权激励方案》的规定办理本次股权激励
份额处置相关事宜。
  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以及《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拟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在本次董事会结束后
另行确定会议召开时间,择期发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在该通知中列
明会议日期、具体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等。
  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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