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6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75 元(含税),每 10 股转增 3 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
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
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9,704,343.44 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06,073,105.22 元,期末资本公积余额 564,890,048.60 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
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及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
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75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0,000,0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569,474
股 后 的 剩 余 股 份 总 数 为 79,430,526 股 , 以 此 计 算 合 计 拟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3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总股本 80,000,0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569,474 股后的剩余股份
总数为 79,430,526 股,合计转增 23,829,158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成就的议案》,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 187,888 股,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若该部分股票于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全部获归属并上市,则公司总股本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应分
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
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实
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
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
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于公司 2023 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经审核,审计委
员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及
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
于回报投资者,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
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