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
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
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
将另行披露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 下 简 称 “ 公 司 ” ) 2023 年 度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639,288,806.42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
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总股本为462,605,378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4,259,750股,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2,084,193.96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09%。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
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公司制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系在保证公司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全体股
东的投资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据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相关决策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