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4-031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为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向激励对
象授予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 1,268,633 股,其中,因离
职而予以回购注销的数量为 191,023 股;因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而予以回购注销
的数量为 1,077,610 股。
上 述 回 购 注 销 实 施 完 毕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由 295,567,442 股 变 更 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
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
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
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
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
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如下:
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