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24-013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鉴于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 25 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合计 53.15 万股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将回购注销涉及 381 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授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55.10 万股,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合计 608.25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公司执行上述回购注销决议后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完成前述减资后,
公司注册资本将由目前的 435,315,557 元变更为 429,233,057 元(实际减资数额以上
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核准数为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
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
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
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
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
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大厦
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