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力远: 科力远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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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4-032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
                  相应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注销股票期权数量:拟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所对应的
 股票期权 1,255 万份,拟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所对应的
 股票期权 5,999 万份。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
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未成就及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均未收到任何异议,
无反馈记录。2021 年 3 月 5 日,公司披露《科力远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0)。
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1)。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
意见。
授予对象人数和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一批次)的议案》,独立董
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预留授予(第一批次)对象人数和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留授予(第一批次)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股票期权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和《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2022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均未收到任何异议,
无反馈记录。2022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披露《科力远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与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同时披露了《科
力远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的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符合相关规定。
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2022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项目                  首次授予               预留授予(第一批次)
授予日期                2021 年 3 月 16 日    2021 年 8 月 24 日
授予登记完成日期            2021 年 4 月 30 日    2021 年 9 月 24 日
行权价格                3.06 元/股           3.06 元/股
授予数量                3085.00 万份         621.50 万份
授予人数                99 人               23 人
授予后股票期权剩余数量         772.5 万份           150.00 万份
  注 1:2021 年 4 月 22 日,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股票
期权,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00 人调整为 99 人,首次授予
的股票期权份额数量由 3090.00 万份调整为 3085.00 万份。
  注 2:2021 年 9 月 7 日,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
权,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激励对象人数由 24 人调整为 23 人,
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的股票期权份额数量由 622.50 万份调整至 621.50 万份。
已失效。
   (二)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日期                2022 年 11 月 29 日
授予登记完成日期            2022 年 12 月 30 日
行权价格                8.40 元/股
授予数量                11,998 万份
授予人数                278 人
   三、历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
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
注销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未达到行权条件和已达到行权条件但放弃行
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558.10 万份,同意公司为符合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 86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的 743.70 万份股票
期权的行权手续。
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本次行权股票 743.70 万股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上市流通。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符合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 19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的 169.95 万份股票期
权的行权手续。
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本次行权股票 169.95 万股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上市流通。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
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
注销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 38.50 万份,
同意公司为符合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 84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行权期的 769.50 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本次行权股票 769.50 万股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上市流通。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同意注销预留授予(第一批次)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 3.00 万份,同意
公司为符合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的 18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行权期的 168.75 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本次行权股票 168.75 万股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上市流通。
  (二)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截止 2024 年 4 月 25 日,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还未行权。
  四、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情况
  (一)行权条件的说明
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且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2%;且
  第二个行权期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0%;且
  第三个行权期
  注 1:上述“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准。其中,“净利润”指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并以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
激励成本影响之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注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23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60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3-2024年两年的营业收入累计值不低于150亿元
  第三个行权期         2023-2025年三年的营业收入累计值不低于280亿元
  注 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
  注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及注销股票期权数量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37.11
亿元(较 2020 年营业收入仅增长 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为-8,729.25 万元,未达到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
授予(第一批次)第三个行权期、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目标,行权条件未成就。因此公司拟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
个行权期所对应的股票期权 1,255 万份,拟注销 2022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
权期所对应的股票期权 5,999 万份。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及 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同意公司对上述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
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相关程序合法、合规。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
及注销相应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次
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已经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期权注销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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