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光学: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4-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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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4-026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木槿路 169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21 日
                  至 2024 年 5 月 2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
序号                        议案名称                   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
     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
     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
  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
  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297   永新光学   2024/5/1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4: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木槿路 169 号公司证券部
(三)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人股票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四)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
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
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岑唯
   联系电话:0574-87915353
   传真:0574-87908111
   邮编:315048
   邮箱:zqb@yxopt.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木槿路 169 号公司证券部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 15 分钟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
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5 月 21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
              “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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