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光学: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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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4-014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电
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本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9.55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币 106,167,827.50 元(含税)。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235,350,026.60 元,本次现金分红比例为 45.11%。分配完成后,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
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能够保障股东的合
理回报,有利于公司稳定健康地可持续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2023 年
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
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客观需要作
出的,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保
证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申
请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 2024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方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
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2024 年第一季
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3 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 3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共计 2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 万元的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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