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4-013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电
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本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
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联席董事长毛磊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9.55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币 106,167,827.50 元(含税)。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235,350,026.60 元,本次现金分红比例为 45.11%。分配完成后,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 2023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
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4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金额不超过 1,695.00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
易,该等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发生
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之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 2024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毛磊、曹志欣回避表
决。
度不超过人民币 77,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
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授信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波国家高新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宁波国家高新区科技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
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业务交易金额
累计不超过 50,000.00 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审核签署相
关合同及其他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
年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
于 2024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事先提交公司第八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方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
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出具了《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 3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2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42.48
元/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行使投资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 14:30 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须提
交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