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及强调事项
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的意见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
)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
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及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修订)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 14 号--非标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
会对此出具了专项说明(详见附件)
。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董事会对该报告涉及事项出
具的专项说明,同意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希望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继续积极采取
有效措施以推动尽快清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积极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推动
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会将认真履行
职责,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具体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
的利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