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达股份: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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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0日以电子邮
件、微信、书面等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
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明圣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首席执行官工作报告》
  公司首席执行官(CEO)林志煌先生向公司董事会作了2023年度工作报告,报告
内容涉及公司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本议案经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3 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黎明、何少平、林善浪及原独立董事金炳荣、
计小青、吴怀连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经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3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经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2023 年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
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经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
检查,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3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经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3 年年度
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且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经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
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2024
年度相关生产经营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的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财务风险处于
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经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2024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通过,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并结合高级
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计划,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年度薪酬和绩
效考核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因公司层面 2023 年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对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84.00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董事林志煌先生为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回购注
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首次授予的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
励对象条件,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63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
行作废处理;同时因公司层面 2023 年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对上述情况外其余首次
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03.20 万股股票进行作
废处理。
  公司董事林志煌先生为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作废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否定意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涉及
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致同所)会计师在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的意见。公司管理层已关注到相关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
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致同所在对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审计
过程中,已经考虑了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出具了带
强调字段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尽快完
成整改。
  公司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董事会对公
司 2023 年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经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
项说明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与持
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
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非标
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董事会对公
司 2023 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经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4 年第一
季度报告》,且公司《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同日刊登于《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最新信息披露有关
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
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经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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