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24-022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38,785,421.7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为816,031,331.54元。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以及未来经营发展需要,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利润分配方案尚
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公司2023年度业绩亏损,董
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带来
的营运资金的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
供可靠的保障。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
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严格执行相关的利润分配制
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董事会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
配预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监事会认为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
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和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