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0 证券简称:格力博 公告编号:2024-020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2023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为:本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
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4,319,054.98元,未分
配 利 润 为 -190,429,889.26 元 ; 2023 年 度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格力
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鉴于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
未实现盈利,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负,未实现盈利,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等因
素,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公
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
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更好地维护全
体股东长远利益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
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上述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以及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认为:鉴于 2023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
为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公司 2023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
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
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公司经营现状。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