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专项说明
二、专项说明附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0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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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报字(2024)第 010621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园林”)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
落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兴华审字(2024)第 014237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
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所涉及的事项
东方园林自 2020 年以来四年连续亏损共计人民币 129.17 亿元,其中归属母公
司股东的净亏损共计人民币 125.50 亿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东方园林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人民币-1.97 亿元,流动负债合计金额超过流动资产合计金额
东方园林在附注二、2 中已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
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
计意见。
二、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理由和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
用持续经营假设是恰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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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
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
中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的事项或情况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
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
项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的事项不影响审计意见的依据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的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东方园林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东方园林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
制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的,且财务报表附注二、2 中已对重大不确定性作出充
分披露。基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1 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
出具审计报告》的规定,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
重大不确定性段是适当的。
四、使用目的
本专项说明仅供东方园林 2023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
意,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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