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沃: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证券之星 2024-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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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
关规定,作为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
提前收到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拟审议议案的相关文件,经认真审
阅相关材料,我们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关联方财务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事项
  根据公司提供的关于对关联方财务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的资料,我们认为其充分反映了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在《金融服务协
议》生效期间内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同意将《关
于对关联方财务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资料,我
们认为,本次反担保事项是因电气控股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发生,
是为了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 2024 年度对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
事应当回避表决。
  三、关于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资料,我们认为,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和持续发展,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2023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原材料、
设备、劳务等交易的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2024 年度预计的
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正
原则,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四、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授权到期更新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我们对此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授权到期更新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本次借款调整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石桂峰、孙剑非、陶海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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