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
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
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
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
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
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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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
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
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
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
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总部各部门及所属供热、技术
服务等业务板块所属项目运行中心和分、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
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构、战略规划、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研究与开发、
运行管理、安全环保、工程管理、客户服务、招标采购、资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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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资金管理、全面预算、财务管理、投资管理、法律事务、合
同管理、对外担保、信息化管理、内控审计和财务报告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市场竞争、原材料价格波
动、客户依赖、招标采购、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环保、关
联交易和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
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规章制度组织开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
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
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
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影响程度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项目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的 错报≤营业收
错报>营业
营业收入 0.5%<错报≤营业 入 总 额 的
收入的 1%
收入总额的 1%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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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程度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项目
利润总额的 5%<错
错报>利润 错报≤利润总
利润总额 报≤利润总额的
总额的 10% 额的 5%
资产总额的 0.5%<
错报>资产 错报≤资产总
资产总额 错报≤资产总额的
总额的 1% 额的 0.5%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错报≤所有者
所有者权益(含少 错 报 > 所 有
数股东权益) 者权益的 3%
者权益总额的 3% 1.5%
注 1:上表中作为参照对比的“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数据均为上一年度合并报表的数
据。
注 2:以上四项认定标准,按照孰高原则认定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A.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B.公司已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重大差错。
C.外部审计发现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却未被公司内部控
制识别。
D.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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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A.发现非管理层已经或者涉嫌舞弊。
B.间接导致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或漏报。
C.其他可能影响财务报表或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
他控制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影响程度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项目
直接损失金 资 产 总 额 的 0.5% 直 接 损 失 金
直接损失金额 额>资产总 < 直 接 损 失 金 额 额 ≤ 资 产 总
额的 1% ≤资产总额的 1% 额的 0.5%
注:上表中作为参照对比的“资产总额”为上一年度合并报
表的数据。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出现以下类似情形,认定为重大缺陷:
A.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
大财产损失。
B.违反相关法规、公司规程或标准操作程序,且对公司定期
报告披露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C.出现重大舞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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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造成按上述定
量标准认定的重大损失。
E.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2)出现以下类似情形,认定为重要缺陷:
A.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出现按上述定量标准认定的损
失。
B.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形成按上述定量标准认定的损失。
C.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造成按上述定量标准认定
的损失。
D.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3)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认定
为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
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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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
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
调整。未来期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
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
展。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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