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1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上午 11:30 在公司三楼 319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永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巨潮网
公告 (www.cninfo.com.cn)。
二、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中百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1)详见同日巨潮网公
告。
三、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
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4)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四、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
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
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
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五、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的意见:公司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
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
控制;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六、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上述会计政策
的变更。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对因组织调离、工作岗位调整、退休、死亡、主动辞职等原因导致不
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 14 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休、死亡等原因导致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 10 名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授予
价格(3.00 元/股)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
利息;因主动辞职导致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 4 名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授予
价格(3.00 元/股)与市场价格(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孰低值。
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
计划》《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准确,应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无误、价格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
意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27)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八、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4-030)
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