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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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4-026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在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21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名,
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5名(其中,监事王健女士、吴光源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
议)。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鲁
习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告》。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2023 年 年 度 报 告 》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
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目
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计划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
体评价客观、准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预案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
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
报告,保荐机构就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核
查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投资项目的议案》。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
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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