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 关于2023年度利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证券之星 2024-04-2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4-038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6,185,109,897.95 元,实现母公司净利润-5,335,285,368.45 元。
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0 元,加上年初未
分配利润 3,628,469,524.40 元,减去公司上年度的现金股利分红 168,366,231.41
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75,182,075.46 元。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此预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七条:
“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
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3
年度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185,238,999.56 元(不含交易费
用)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公告。公司 2023 年度视同现金分红 185,238,999.56 元。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
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
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截至 2023 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报
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239,007,186.58 元,母公司报表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1,875,182,075.46 元,公司合并报表报告期末及母公司报表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均为负值,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同时满
足以下条件:(一)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 0.1 元;(二)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
润不低于 0.2 元;(三)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
金项目除外)。截至 2023 年末,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综上,鉴于公司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
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鉴于公司不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
定的分红条件要求,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当前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 2023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
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同
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七、监事会意见
  本次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
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纳思达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