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24-020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现的净利润416.17万元,扣除年度内实施2022年度现金股利人民币1,219.53万元
及提取盈余公积41.62万元,并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截止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8,147.51万元。经董事会决议,拟定2023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未实现盈利,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证公
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
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全
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