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江
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度的公司内部
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
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现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当前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覆盖了公司生产经
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了内
部控制,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各个流程和环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保
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编制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无异议。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