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
券法》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业务办理》”)
和《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
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鉴于激励对象离职、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及
终止本激励计划,公司拟注销股票期权共计180.44万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
计90.22万股。监事会对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拟注销股票期权与回
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登记完成时的名单一致,应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无误、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合理。
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回
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业务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监事会一致同意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票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下接《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