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8 证券简称:友邦吊顶 公告编号:2024-014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共有9名董事,实到董事9名,董事会以9票
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
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有关规定,按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256,890.31
元,加上2023年年初未分配利润476,411,451.53元,减去2023年实施分配的2022
年度现金红利63,094,957.9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
配的利润为469,628,506.42元。
参考公司2023年度盈利情况,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及对投资者的合理回
报,结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截至2024年3
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1,447,829股,扣除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
税)分配,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6,014,665.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利润分配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
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以未来实施利
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相
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属行业特点、外部环境、
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及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法》
《企业会计准则》、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等相关规定和
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
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
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当前的实
际情况并能有效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
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该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
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
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股东的合理投资
回报、目前行业特点、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的
规定,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