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格米特: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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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4-019
债券代码:127074        债券简称:麦米转 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童永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日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公告编号:2024-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计划的公告》
   (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童永胜先生计划自
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在上述增持计划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期间不增持。
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339,100 股,占公司 2024 年 4 月
过半,累计增持金额已达到预披露增持计划中的累计增持金额下限,尚未达到预
披露增持计划中的累计增持金额上限。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完成,童永胜先生将在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时间内视市场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半的进展情况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童永胜先生。截至 2024 年
股,占公司截至 2024 年 1 月 25 日总股本的 7.23%。童永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王萍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1,022,292 股,占公司截至 2024 年 1 月 25 日总股
本的 26.15%。
   (二)预披露公告前 12 个月内,童永胜先生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三)预披露公告前 6 个月内,童永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萍女士不存在
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童永胜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
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升投资者
信心,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区间,童永胜先生将根据市场整体走势及对公司股份价
值的合理判断,在实施期限内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增持实施期限自 2024 年 1 月 26 日(含 26 日)起的 6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
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
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在法定的锁
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
本次增持计划,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
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童永胜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339,100 股,占公司截至 2024 年 4
月 25 日总股本的 0.27%,累计增持金额共 31,858,131.23 元。本次增持后,截至
本公告日,童永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6,121,275 股,占公司截至 2024 年 4 月 25
日总股本的 19.18%,其一致行动人王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6,240,117 股,占公
司截至 2024 年 4 月 25 日总股本的 7.23%。童永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萍女士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2,361,392 股,占公司截至 2024 年 4 月 25 日总股本的 26.41%。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
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最终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日,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童永胜先生的增持股份计划时间已过半,已累计增持金
额共 31,858,131.23 元,已达到预披露增持计划中的累计增持金额下限,尚未达
到预披露增持计划中的累计增持金额上限。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完成,童永胜先生
将在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时间内视市场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公
司将继续跟进童永胜先生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时,增持人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进
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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