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鹏科技: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4-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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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豪鹏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鹏科技”)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世纪证券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对豪鹏科技 2024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外销收入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整体业务中占比较高,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
展,外汇收入规模不断增长,基于外汇市场波动性,为有效对冲外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
营业绩带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及币种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
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
及的币种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如美元等。
  (二)资金规模
  根据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
超过 30,000.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可循环使用。
  (三)授权及期限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
合同,并由投融资管理部作为日常执行机构,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跟进落实职责。授
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股东大会就相关事项作出新的决议之日
止。
  在授权有效期内,经审议通过的套期保值交易额度可以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交
易金额不得超过审议额度。在不超过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审批。
     (四)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五)交易对手
  公司及子公司仅限于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且具有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
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具体主要包括:
  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支
出的成本可能超过预期,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故障等
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如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
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带来汇率的大幅波动,远期外汇交易业
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务背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杜绝投机性行为。
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制度》,对公司开展包括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内的衍生品交易的
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期保值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具体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时,必须基于对公司的境外收付汇及外币借款金额的谨慎预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借款期间或外币付款时间尽可能相匹配。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合法性。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日常经营需要和防范汇率风险为前提,旨在降低汇
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有效规避
和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控制经营风险,且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制度》,完
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
在授权期间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30,000.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可循环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续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
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外汇套期以有效对冲外币汇率波动对
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风险为目的,且公司已建立《外汇套期保值制度》,为公司从事套
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保荐机构对豪鹏科技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露          夏曾萌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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