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象新材: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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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通过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
由推举的监事李方园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
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了以下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
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章程的各项规定;
该审计报告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摘要》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
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
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公司实际情况,已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司的内部控
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
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和重要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4-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依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考虑到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
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2023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相关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
易价格定价公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
  该议案两名监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同意选举李方园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李方园女士,199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年 2 月任浙江晶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单证员;2018 年 3 月至 2020 年 2 月任浙江
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单证员;2020 年 2 月至今任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单证部经理,2024 年 4 月至今任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李方园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方园女士通过2023年员工持
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0,000股,持股比例为0.02%,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
形。李方园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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