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审核意见
一、对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
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 2023 年年度报告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二、对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
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三、对 2023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调查
和评估,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认
真落实《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并有效
实施了内部控制,有效降低了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
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