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4)01253
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非标准无保
留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就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发
表如下意见:
我们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3 年度审计报
告无异议;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关注、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相
关工作的开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化解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的不利
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之签章页)
监事签名:
吴建军 徐 捷 乔锦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