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5 证券简称:海力风电 公告编号:2024-011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预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亏损8,805.12万元,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亏损12,547.69万元。截
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174,139.85万元,母公司报表未分
配利润73,982.36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为负值,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情况及外部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
分考虑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
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长期以来,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具体条件:“在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
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同时,鉴于公司所处海上风电行业市场环境,以
及公司目前正处于高投入阶段,需要足够的资金投建布局基地,在综合分析公司
经营情况及外部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未来发展需求,为保障
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的保障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拟定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本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
转及未来利润分配需要,为公司后续日常经营资金周转提供保障。公司将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
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致力于为股
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经营情况、外部经济环境以及未来发展需求等因素所
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