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4-018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权
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
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3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公司实现合
并 报 表 净 利 润 202,808,067.28 元 ,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以 2023 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的 10%
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12,603,549.97 元,扣除 2023 年支付 2022 年度对股
东 的 利 润 分 配 32,845,719.30 元 , 2023 年 末 合 并 报 表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度拟以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90,694,69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50,050,858.38 元。本次分配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
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0.0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
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
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并在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
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
投资回报的情况下提出,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
良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合理性。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请
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
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需求求与持续回报股东等因素,对公司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
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
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