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川智能: 关于拟不提取2023年度激励基金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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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964        证券简称:本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5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不提取 2023 年度激励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了《关于拟不提取 2023 年度激励基金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实施奖励基金计划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的工作积极
性和创造性,有效结合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个人利益,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超额业绩激励
基金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超额业绩激励基金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
本计划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计划自 2023 年度开始执行,实施周期暂定为 3 年,即考核年度为 2023 年-2025
年。本计划以“净利润”作为考核指标,由公司董事会负责激励基金的提取、分
配和使用。本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超额业绩激励基金计划》。
   本计划激励基金的计提方式如下:
   Bn=En×3%+(En-En-1)×15%,若某一考核年度 En 小于或等于 En-1,则该考
核年度不得计提激励基金。
  注 1:上述“Bn”为第 n 年可计提的激励基金金额;
  注 2:上述“En、En-1”分别为第 n 年、第 n-1 年经审计的计提激励基金前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如 2023 年度可计提的激励基金金额=2023 年度净利润×3%+(2023 年度净
利润-2022 年度净利润)×15%;
  注 3:若某一考核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的,则该考核年度不得计提激励基金;
  注 4:若某一考核年度满足激励基金提取条件的,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届时情况确定实际
提取的激励基金金额,且不得超过当期可提取的激励基金额度。
  二、2023 年度奖励基金的考核及提取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82.69 万元。根据《超额业绩激励基金计划》的相
关规定,因 2023 年经审计的计提激励基金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小于
形成超额净利润故不计提激励基金。
  三、拟不提取激励基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薪酬体系建设遵循公平性、竞争性、激励性、经济性、战略性原则,激
励基金计划立足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也符合激励基金
激励对象的长远利益。2023 年度超额业绩激励基金未在公司经审计的 2023 年年
度财务报表中计提,不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及以后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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