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集团: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证券之星 2024-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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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合并报
表范围内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
督等方面,通过严谨的制度安排履行必要的监管,评价范围主要包括:子公司管
理、重要投资控制、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货币资产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
收款、筹资、固定资产、成本与费用、人力资源、信息披露等方面;重点关注的
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房地产投资决策、销售计划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资金管理、
合同管理、房地产开发运营管理、租赁业务管理、对外担保决策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以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 0.3%为重要性水平(以下简称为 M),
                                  “重大缺陷”
指该内部控制缺陷导致错报的影响金额大于 M,“重要缺陷”指影响金额介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任一特征的缺陷定性为重大缺陷:
 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具有以下任一特征的缺陷定性为重要缺陷:
 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
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一般缺陷       损失<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 0.5%
重要缺陷       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 0.5%≤损失<经审计合并
           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 2%
重大缺陷       损失>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 2%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任一特征的缺陷定性为重大缺陷:
 出现以上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视影响程度分别确定重要缺陷
或一般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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