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3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24-030
债券代码:123126 债券简称:瑞丰转债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决议定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5 月 10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公开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4-019)。
东、公司董事长周仕斌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的函》,书面提请将新增提案《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内容的议案》递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
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
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
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周仕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7,399,461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26.91%,周仕斌先生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其提案内容未超
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的内容外,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
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的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董事会。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4 年 5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7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
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
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证券简称:瑞丰高材;股票代码:300243)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
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路)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增加实施内容的议案
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 7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
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参会
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
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进行登记;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法人股东单位
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
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股东可以采取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4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传
真到公司,并进行电话确认。同时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人:赵子阳 朱西海
联系电话:0533-3220711
联系传真:0533-3220711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经济开发区东岭路,公司证券部
电子邮箱:stock@ruifengchemical.com
邮政编码:256100
费用自理。
件,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
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决议;
决议。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权。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瑞丰高分子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内容的议案
注:1、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打“√”;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
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股东地址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
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