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1 证券简称:天顺风能 公告编号:2024-012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04 月 25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95,233,783.03 元,其中,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规 定 , 按 10%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46,141,202.34 元 ,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根据公司 2024 年经营的资金需求和发展规划,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796,878,65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5 元(含税),本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34,765,900 元。本
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
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
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
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
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
性及合理性。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公司业绩
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3 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
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四、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制定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
经营情况,符合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
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六、备查文件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