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达: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证券之星 2024-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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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4-008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情况作出专项说明: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遵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新
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 2023 年度会计报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层面未分配利润为-712,533,212.40 元,母公司未分配
利润为-895,402,475.25 元。因此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 年度不
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有关规定:“(一)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
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
围,不得损害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基于公司 2023 年度累计可分配利润为负
数的情况,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及资金需求,为保障公
司长远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故公司 2023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
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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