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4-030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股东的
净利润为-157,165,050.49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 313,693,810.75 元。
根据《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为公司实施现金分
红的必备条件之一。鉴于公司 2023 年业绩亏损,同时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和日常经营需要,为保证公司长远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更好地兼顾股东的长
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
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以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落实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最
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符合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合法性、
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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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
常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
利润分配事项相关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
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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