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以下简称“苏亚金诚”)。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
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综合评估,公司拟
聘请苏亚金诚担任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事宜与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沟通,信永中和对变更事宜无异议。信永中和在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应尽的职责,
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感谢。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
苏亚金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 A 座 14-16 层
首席合伙人:詹从才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苏亚金诚合伙人 49 人,注册会计师 348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87 人。
苏亚金诚 2023 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为 43,648.59 万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为 34,483.2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4,298.63 万元。2023 年度,苏亚
金诚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7 家,收费总额 7,886.61 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
括制造业、零售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等。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6 家。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用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提高
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5,000 万元。相关职业责任保
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 年存在因执业行为的民事诉
讼 1 例,目前还在审理中,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可能存在承担民事责任的
情况。
苏亚金诚近三年(2021 年至今)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
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2021 年至
今)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涉及人员 4 名。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周琼女士,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在苏
亚金诚执业,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恒瑞医药、晨光新材、
禾丰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宜峻女士,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 年
开始在苏亚金诚执业,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从事质控复
核工作,近三年复核国轩高科、洋河股份、悦达投资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
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恒青先生,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在
苏亚金诚执业,具备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
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的情况。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用 20 万元,与上期持平。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
多方面因素,同时根据公司审计中配备人员、投入时间情况最终确定审计收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本公司自 2013 年起聘请信永中和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行完 2023 年
度审计工作后,信永中和为本公司连续提供审计服务 11 年。信永中和对本公司
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 11 年,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
会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
性,公司结合经营管理需要,通过邀请招标等一系列选聘程序,拟聘任苏亚金诚
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
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和其他有
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苏亚金诚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
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认为苏亚金诚具有上
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
作的需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6 票同意、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
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