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4-008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春梅女士主持,
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
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
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
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
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 司 2023 年 年 度 报 告 及 摘 要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公司监事会编制了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真实、客观的反映
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
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因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公司2023年度不派
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长
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
号:2024-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的岗位和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
领取薪酬。除此之外,领取监事津贴每人每月1,000元(含税)。
本事项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
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
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 司 2024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
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