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执行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而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
响。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知》(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
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同时,解释17
号要求:
“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将对现行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解释17号,涉及①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
的划分;②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③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公司
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7号。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的通知》(财会[2023]21号)的要求而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
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
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