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郭春然女士、徐伟先生、邱振伟先生的
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郭春然女士、徐伟先生、邱振伟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独立性自查情况文件,上述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
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