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森股份: 哈森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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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森股份”)第五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利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
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
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年度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
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
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公
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
《哈森股份 2023 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本
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监事会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决策程序规范,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
允的原则,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情形。我们
同意公司预计的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3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本次理财额度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公司 2023 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
订稿)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未成就,以及 1 名激励对象担任公司监事不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 39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剩余 174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剩余限制性股票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
订稿)
  》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对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剩余限制性股票予以回
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
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
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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