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4-032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根据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
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在情况发生之日起,其
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
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若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
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其已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
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合计 3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
象资格,故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2,500 股均不
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 85 元/股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2022 年营业收入
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5%”,现根据 2023 年年度报告,本激
励计划 2023 年业绩考核未达标,故除上述离职人员外,本激励计划剩余激励对
象对应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 150,366 股均不得解除限售,
由公司以授予价格 85 元/股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因激励对象的离职和公司业绩考核不达标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
票合计数量为 182,866 股,回购价格为 85 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78,958,984 股变更为 78,776,118 股,
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 78,958,984 元变更为 78,776,118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
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
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
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联慧街 188 号安恒大厦
(二)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9:00-11:30;13:30-17:00(双休
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四)联系电话:0571-28898076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