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激励对
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
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
日)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激励对象均不存在《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激励对象均为在本公司(含子公司)
任职的核心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包括外
籍员工。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激励对象名单,
同意以 2024 年 4 月 25 日为授予日(第一批次),向 4 名激励对象授予 7.14 万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8.14 元/股。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
日)》之签署页)
监事签名:
于 凯
签署时间:2024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
日)》之签署页)
监事签名:
陈显炉
签署时间:2024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
日)》之签署页)
监事签名:
卢晓婷
签署时间:2024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