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资实业: 华资实业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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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 2024-026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电话及书面表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王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其议定事项,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
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公司能够不断完善内部
管理制度,各项制度的制订依据充分、程序合理、合规、合法,内部控制制
度健全较为完善 。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廉洁勤政、
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
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本年度没有发现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
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审核公司 2023 年度报告时,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
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同日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券监管
部门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合理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
行利润分配的公告》(编号:临 2024-022)。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审核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时,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
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
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
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第一
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同日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为:公司已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能够覆盖重要经营环节的基本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 得到
有效执行。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
现状,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具体内容同日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延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
及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
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为确保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拟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至 2024 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止。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外,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
宜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包头华资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编号:临2024-023)。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第二、第三、第六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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