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
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出具
了带强调事项段与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
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第一章信息披露:第二节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相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
事项的专项说明》。
就董事会做出的《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
项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
项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所列事项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此专项
说明无异议。
公司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相关工作,着力解决审计报告非标准
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
特此说明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