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1,771,298.33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月 31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67,297,949.36 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
润余额为 280,673,334.47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
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
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
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由于公司合并报表存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
值的情形,尚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
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基于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考虑,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
力和核心竞争力,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公司资金
面的基本情况以及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及银行授信情况,同时为更好地维护全
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和公司未来现金支付的实际需
求,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保障各项业务的顺
利实施。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
具备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进行利润分配,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3 年
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从公司、股
东长远利益出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至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
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不派发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的利润分配预案。
及《公司章程》规定,未发现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同意本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
五、备查文件
特此说明。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