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9 证券简称:唐源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6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11.0096万股
? 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7.4412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分别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2021 年 2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95%。其中,首次授予 125.00 万股,约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72%,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92.18%;
预留授予 10.6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3%,占拟
授予权益总额的 7.82%。
元/股。
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确定参照
首次授予的标准执行。
占本激励计
获授数量 占授予总 划公告日公
序号 姓名 职务
(万股) 量的比例 司总股本的
比例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共计 82 人)
预留 10.60 7.82% 0.23%
合计 135.60 100.00% 2.95%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一个归属期 30%
次授予之日起2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二个归属期 30%
次授予之日起3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三个归属期 40%
次授予之日起5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第一个归属期 30%
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第二个归属期 30%
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第三个归属期 40%
留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不得转让、抵押、质押、担保、
偿还债务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相应地,归属前不得转
让、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届时,若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
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各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激励对象当期
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未申请归属或未满足归属条件而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
归属的,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本激励计划相应归属期内,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所须满足
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如下:
归属安排 考核指标 目标值(Am)或(Bm) 触发值(An)或(Bn)
第一个 以2020年为基准,考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
核2021年营业收入增 准,2021年营业收入增 准,2021年营业收入增
归属期
长率(A)或2021年 长率不低于20%;或以 长率不低于10%;或以
净利润增长率(B) 2020年净利润为基准, 2020年净利润为基准,
低于20% 低于10%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
以2020年为基准,考 准,2022年营业收入增 准,2022年营业收入增
第二个 核2022年营业收入增 长率不低于50%;或以 长率不低于25%;或以
归属期 长率(A)或2022年 2020年净利润为基准, 2020年净利润为基准,
净利润增长率(B) 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50% 低于25%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
以2020年为基准,考 准,2023年营业收入增 准,2023年营业收入增
第三个 核2023年营业收入增 长率不低于80%;或以 长率不低于50%;或以
归属期 长率(A)或2023年 2020年净利润为基准, 2020年净利润为基准,
净利润增长率(B) 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80% 低于5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A) An≤A<Am 70%
A<An 0%
B≥Bm 100%
净利润增长率(B) Bn≤B<Bm 70%
B<Bn 0%
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的规 当出现A≥Am或B≥Bm时,X=100%;当出现A<An且B
则 <Bn时,X=0%;当出现其它组合分布时,X=70%
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指标,均为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其中,“净利润”指标为经
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以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
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以及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可能产生的商誉减值的影响之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相应归属期内,激励对象计划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薪酬与绩效考核体系执行,各归属
期内,根据相应的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4 个等级,以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当
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考核等级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0%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
归属比例×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2 月 8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85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12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为 22.70 元/股。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独立意见。鉴于公司前期已公告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相应调整本激励
计划的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数量为 225.00 万股,预留授予
数量为 19.08 万股,首次/预留授予价格为 12.46 元/股;本激励计划确定的预留
授予日为 2022 年 2 月 7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9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19.08 万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2.46 元/股。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
象共计 81 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5.9340 万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中有 4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22 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予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确定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日为 2022 年 5 月 13 日,归属限制性股票数
量 65.9340 万股,归属人数为 81 人。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
条件已成就,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 80 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70.2
万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3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
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402 万股不得归属,由公
司作废。
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
公告》,确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
性股票的归属日为 2023 年 5 月 25 日,归属股票数量 70.2 万股,归属人数 80
人。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
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前期已公告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相应调整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调整后的首次授
予数量为 292.50 万股,预留授予数量为 24.804 万股,首次/预留授予价格为 9.16
元/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
条件已成就,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 79 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0.7488 万股不
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情况
(1)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关于
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5,982,75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8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不送红股。
(2)2022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2 年 6 月 30 日披露了《2021 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以总股本 83,428,30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 2.39095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3 年 6 月 2 日,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 84,130,30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3.25 元(含税);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
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的,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和
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1)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需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具体方法如下:
Q= Q 0 ×(1+n)
其中:Q 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n 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
例;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
(2)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需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方法如下: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调整
P= P0 ÷(1+n)
其中: P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 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例;P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②派息的调整
P= P0 -V
其中: P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
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按照上述调整方法,历次调整结果如下:
(1)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数量=125.00×(1+0.8)=
(2)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首次/预留授予价格=(22.70-0.28)÷
(1+0.8)=12.46 元/股。
(3)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首次/预留授予价格=12.46-0.239≈
(4)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数量=225.00×(1+0.3)=
(5)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首次/预留授予价格=(12.23-0.325)
÷(1+0.3)≈9.16 元/股(向上取整)。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完成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相
应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调整后的首次授予
数量为 225.00 万股,预留授予数量为 19.08 万股,首次/预留授予价格为 12.46
元/股。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中有 4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共计 5.22 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完成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
司相应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调整后的首次/预留授予价
格为 12.23 元/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3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402 万股不得
归属,由公司作废。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完成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公司相应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调整后的首
次授予数量为 292.50 万股,预留授予数量为 24.804 万股,首次/预留授予价格
为 9.16 元/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 人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0.7488 万股不
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事项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内容之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
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
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
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的 79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18.4508 万股。
董事陈唐龙、周艳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二)激励对象本次归属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首次授予之日起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办理归属: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左列任一情形,满足
条件。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列任一情形,
满足条件。
不适当人选;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理人员的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1)首次授予部分
(1)首次授予部分 根据计算口径,公司 2020 年营业
收入值为 269,024,943.45 元,公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司 2023 年 营 业 收 入 值 为
归属安
排 或(Bm) 或(Bn) 营业收入为基准,2023 年营业收
入增长率为 137.68%,满足目标
以 2020 年 营 业 收 以 2020 年 营 业 收 值(Am)考核,对应的公司层面
入为基准,2023年 入为基准,2023年 归属比例为 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 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三个 不低于80%;或以 不低于50%;或以 (2)预留授予部分
归属期 2020 年 净 利 润 为 2020 年 净 利 润 为 根据计算口径,公司 2020 年营业
基准,2023年净利 基准,2023年净利 收入值为 269,024,943.45 元,公
润增长率不低于 润增长率不低于 司 2022 年 营 业 收 入 值 为
营业收入为基准,2022 年营业收
(2)预留授予部分 入增长率为 61.17%,满足目标值
(Am)考核,对应的公司层面归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属比例为 100%。
归属安排
或(Bm) 或(Bn)
以 2020 年营业收 以 2020 年营业收
入为基准,2022 入为基准,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二个 率不低于 50%;或 不低于 25%;或以
归属期 以 2020 年净利润 2020 年净利润为
为基准,2022 年 基准,2022 年净
净利润增长率不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低于 50% 25%
业绩完成 公司层面归属
考核指标
度 比例(X)
A≥Am 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
An≤A<Am 70%
(A)
A<An 0%
B≥Bm 100%
净利润增长率
Bn≤B<Bm 70%
(B)
B<Bn 0%
当 出 现 A ≥ Am 或 B ≥ Bm 时 ,
确定公司层面归
X=100%;当出现A<An且B<Bn
属比例(X)的规
时,X=0%;当出现其它组合分
则
布时,X=70%。
注: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指标,均为合并报
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其中,“净利润”指标为经审计的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以剔除本激励计划
考核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产生的
激励成本的影响,以及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可能产生
的商誉减值的影响之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
的激励对象共计 87 人,其中,8
考核等级 A B C D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
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
个人层面 100% 0% 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
司作废;其余 79 人均符合归属资
归属比例 格,考核等级均为 C 级(含)以
上,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均
为 100%。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
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当期计划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
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
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
定为归属日。
(三)部分或全部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 人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0.7488 万股不得归属,由公
司作废。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本次可归属数 本次可归属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数量
量(万股) 量占获授数量
(万股) 的比例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共计 73 人)
合计 277.524 111.0096 40%
注:1、以上激励对象已剔除离职人员。
(二)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获授数量 本次可归属数
本次可归属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量占获授数量
(万股) 量(万股)
的比例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共计 8 人)
合计 24.804 7.4412 30%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监事会意见
(一)监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发表的明确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
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资格的 79 名激励对象办理
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18.4508 万股。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除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而不符合归属条件之外,本次可归属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
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
期的归属名单。
五、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的,在本次董事会决
议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
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和《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
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
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已
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
规定。公司尚需依据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
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
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有关规定,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应当参照股票期权执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本激励计划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可申请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人数变动、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完成情况等后续
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
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授予日后,公司已根据中
国会计准则的要求,在对应的等待期内对授予限制性股票产生的激励成本进行摊
销。
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 118.4508 万股,办理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将由 109,369,397 股增加至 110,553,905 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
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归属登
记完成后,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
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更。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
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四)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五)《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预留授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六)《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和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七)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