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达股份: 国信证券关于隆达股份2024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4-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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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
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达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
司 2024 年度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主要从事高温合金、合金管材等有色金属的冶炼、加工、销售及贸易
业务,由于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有色金属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为规
避公司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原材料价格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
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二、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只限于与生产经营相
关的镍、铜等商品品种。
  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合约价值不超过 10,000
万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
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等相关规定,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及披露。
  三、套期保值可行性分析
  由于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镍、铜等,这些原材料与期货品种具有
高度相关性,受市场波动比较大,在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期间,镍、铜价格大
幅波动时将对公司盈利能力带来较大的压力。我们认为通过开展商品金融衍生
品套期保值业务规避价格波动风险是切实可行的,对生产经营是有利的。实际
操作时,结合原材料点价、产品交货情况及市场行情,提出具体套保交易计划。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由于期货市场采取严格的保证金制度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
资金浮亏风险。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控制资金规模,
在制定交易预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资金充裕无虞。在业务操作过程
中将 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合理调度资金以规避风险。
  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
人为的操作失误所造成的风险。公司制定了《期货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管理制
度》,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
定,加强内控管理和提高专业素养,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套期保值业务的
管理水平。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种范围、审批权限、业务管理、财务核算、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作出了
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按制定
的实施细则执行。
货交易业务具体操作方案,提高相关人员专业素养。
  六、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4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
业务的合约价值不超过 10,000 万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金额不超过
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上述决议事项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
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
可降低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保证产品价格的相对
稳定,进而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
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适时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主要
是为了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
公司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日常资金的正
常周转,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
品交易业务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明确
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签字:
                 马 军          唐慧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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