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伯泰科: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4-023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胡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报出《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董事会
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
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保证年度报告披露的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报出《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
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
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财务制度规范运
作,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
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状况、成
果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保证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了《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充
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持续努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严
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促进
公司稳定持续发展。全体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报告义务和信息
披露义务,并保证报告和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 年总经理带领公司全体员工,协调各个部门展
开工作,在公司持续运营等方面持续发挥其专业能力,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
工作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规定的规范要求,认真行使法规及相关制度赋予的权
力和义务,及时而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管理信息并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积极参
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忠实履行相关职责,为公司经营发展
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职报告(尹碧桃)》、
告(孔晓燕)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
建明)
  》。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独立董事提交的自查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规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
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
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
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
展各项工作。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3 年度经营状况及 2024 年度公司战略目标、业务经营和市场拓
展计划,在考虑经济环境、市场竞争等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基础上,审慎预测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
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8.0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 2024 年
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 66,847,145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3,477,716
元(含税)。2023 年度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金额占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94.02%。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
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2023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依据公司的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未发现本年度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
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经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议,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
  (十四)审议《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公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标准拟定如下: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领取
该等职务对应的报酬,不另行发放津贴;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
不领取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72,000.00 元(含税),按月发放。
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
以发放。公司董事因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履职行为所发生的合理费用
由公司承担。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委
员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所处行
业的薪酬水平,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
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另行发放津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因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因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以及其他履职行为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
公司承担。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胡克、于浩回避表决。
  该议案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北京莱伯泰
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
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
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胡克回避表决。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
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
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与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
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
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不会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本次计提相应减少公司 2023 年度合并利润总额 6,786,931.38 元(合
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对报告期的
经营现金流没有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数据已经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的议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董
事会同意公司开展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努力通过良好的业
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等措施,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
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塑造良好的市场形象,共同促进科创板市场平稳运
行。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
重回报”行动方案》。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
细则》。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为对公司 2023 年度的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公司拟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2)。
  特此公告。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莱伯泰科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